6月2日丨貝因美(002570.SZ) -0.030 (-0.584%) 公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管理人於2026年5月14日向金華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計劃的申請。2026年6月1日,金華中院出具《民事裁定書》([2026]浙07破2號之一),金華中院裁定批准《浙江小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下稱“重整計劃”),具體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出席會議的同一表決組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並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佔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為該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全部表決組均通過重整計劃草案,且重整計劃的內容、債權分類和清償順序均符合法律規定,經營方案具有可行性,管理人的申請依法應予批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裁定如下:1、批准浙江小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計劃;2、終止浙江小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重整投資人金華臻合將通過如下安排合計控制本公司13.35%的股票:(1)金華臻合直接收購小貝大美控股100%股份從而間接持有本公司12.28%股份;(2)金華元恆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金華元恆”)已通過大宗交易方式獲得本公司1.07%股份,其與金華臻合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均為浙江金匯陽光資產服務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同為金華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華市國資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構成一致行動人。重整計劃實施完成後,公司的控制權將發生變更,公司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金華市國資委。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及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