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富春股份公告,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500萬元且不超過1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6.60元/股。本次回購的股份將全部予以註銷並相應減少公司註冊資本。回購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