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互認安排的優化措施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證監會表示歡迎中證監發布經修訂的《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發布相關操作指引的修訂,以落實基金互認安排的優化。證監會亦已發表經修訂的《有關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的通函》。
優化基金互認安排是中國證監會於2024年4月19日宣布的五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之一,放寬銷售限制後,獲中證監批准在內地作公開發售的香港基金,在內地的最大可銷售規模將增加三倍。證監會指,放寬海外轉授職能的限制將為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創造更多機遇,令它們可運用其專業技能和對環球市場的廣泛知識,為內地投資者提供更多離岸方案和產品。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指,基金互認安排的優化將為香港互認基金的管理人拓展商機,有信心優化措施將顯著增加該安排下產品的多樣性,有效提升產品規模。(gc/da)
AASTOCKS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