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比亞迪法務部:近期,就比亞迪起訴“王悟空説車”及相關賬號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我司收到法院判決,判令被告在《人民法院報》向比亞迪公司公開道歉並支付賠償款等共計31.38萬元。 判決認定:被告發錶針對比亞迪公司旗下方程豹品牌車型的貶損言論,詆譭方程豹品牌車型商品聲譽,構成對比亞迪名譽權的侵害。 我們始終尊重並接受社會各界的建議和監督,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於任何形式的侮辱、造謠、抹黑等侵權行為,我們將持續以法律手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比亞迪的關注和支持。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