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金融監管局發布批覆,核准余思明貴州茅台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的任職資格。該公司應要求該核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此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t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