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中國證監會原黨委委員、副主席王建軍涉嚴重違紀違法,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王建軍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靠監管吃監管,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公司上市、融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據公開資料顯示,王建軍於1968年3月出生,長期在中證監系統工作,曾任中證監市場監管部主任,中證監辦公廳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2016年4月出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20年2月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書記,2020年3月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書記、理事長。
2021年10月,王建軍被任命為中證監副主席,今年5月被免職。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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