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金通靈發佈公告稱,公司因連續六年財務造假,犯欺詐發行證券罪,一審被判處罰金800萬元。時任董事長、前實際控制人季偉因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詐發行證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其他五名相關責任人袁學禮、許坤明、冒鑫鵬等也被判有期徒刑及罰金。此前,2024年1月,金通靈及相關責任人已被江蘇證監局行政處罰合計5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