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南京熊猫电子(00553)表示,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於对南京熊猫电子、夏德传、胡回春、胡筹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的沐定》,经查,公司於2024年1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产生较大差异,且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的凈利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资讯披露不准确。当局决定对相关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南京熊猫指,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依法依规履行资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资讯披露义务。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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