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徵求意见稿)》提到,於2024年至2026年,利用两年至三年左右时间,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路线试点试验,支持部分地方、行业及领域先行先试,丰富解决方案供给。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初步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及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及规范可信的数据公共服务体系,协同构筑数据基础设施技术和产业良好生态,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徵求意见稿提出重点方向是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交互接口,实现数据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数据泛在接入体系,支持数据资源、参与主体、第三方服务更大规模接入。建立与IPv6等网络标识兼容的数据标识体系。推进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平台标准,促进平台间互操作。支持各地积极建设政务服务大模型,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鼓励行业及地方积极探索建设区块链及隐私保护计算等新技术设施。支持因地制宜,探索数联网及数据元件等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支持建设数据流通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等。(t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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