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今日(29日)公布,自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第二阶段起,参与银行名单已扩大至40家,分配给参与银行的总额度由前阶段的500亿元增加至1,000亿元人民币。
第二阶段已於12月1日开始。40家参与银行可在获分配的额度内向金管局借取人民币资金,为本地及海外的企业客户提供用於实体经济的人民币融资服务。
分配给40家参与银行的具体额度,是基於各银行现有的人民币融资业务规模、预期业务需求,以及其集团内海外银行机构的地域覆盖度。决定额度分配时,对於曾参与此前的人民币贸易融资流动资金安排及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第一阶段的24家银行,其过往的额度用量亦被考虑在内。(h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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