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天臣控股(01201)宣布,於7月16日,公司作为被告人,收到由海峡金融控股(原告人)之代表律师,於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向公司及控股股东倍建国际所出具之经修订传讯令状。
如经修订传讯令状所附的申索陈述所述,原告人根据原告人与公司签订的贷款协议以及原告人与控股股东签订的担保协议,向公司支付了一笔8000万元之贷款,贷款期限为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0月15日,利息自付款之日起按年息8%计算。原告人指称,公司於2022年3月22日至2025年6月13日期间仅偿还了部分贷款,现向公司及控股股东索赔:(i)未偿还本金6565.52万元;(ii)应计合约利息46.05万元;及(iii)法庭视为适当之进一步或其他判令或济助。
公司不同意原告人之申索,目前正在就上述诉讼谘询法律意见,并打算为自身抗辩,同时与原告人协商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如上述索赔有任何重大进展,公司将在适当时候另行发布公告。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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