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中国商务部公布,根据对原产於加拿大、日本和印度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的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原产於加拿大和日本进口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内卤化丁基橡胶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8月1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於加拿大和日本的卤化丁基橡胶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保证金。
其中,对阿朗新科加拿大有限公司徵收的保证金比率为26.2%,其他加拿大公司为40.5%;对日本丁基株式会社徵收的保证金比率为13.8%,其他日本公司为30.1%。
印度方面,调查期内自印度进口被调查産品数量占同期中国进口卤化丁基橡胶总量的比例低於3%。调查机关认定该进口数量属可忽略不计,决定终止对原産於印度的进口被调查産品的反倾销调查。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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