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15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根据主席令,其中4人获授予「共和国勋章」,1人获授予「友谊勋章」,其余人士获授予的国家荣荣誉称号包括「人民科学家」、「人民卫士」、「人民艺术家」、「人民工匠」、「人民教育家」、「人民医护工作者」、「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以及「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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