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徵求意见。
意见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意见稿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联合贷款单笔出资比例不得低於30%;不得帮助合作机构规避异地经营等监管规定。
意见明确,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单户用於消费的贷款余额不得逾20万元人民币,对单户用於生产经营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逾1000万元人民币。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不得用於以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投资。
贷款集中度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5%。
融资杠杆方面,徵求意见稿要求,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一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放贷资金来源方面,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来源限於自有资金与外部融入资金;不得使用合作机构的预存保证金等资金发放贷款。
徵求意见稿还称,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形式融资,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形式融资。
其中,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方面,应当具备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条件,并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同意。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达到该办法各项规定的要求,过渡期不超过一年。其中,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单户生产经营贷款上限1000万元人民币的过渡期不逾两年;确需延长的,应当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
内地於2020年叫停金融科技巨头蚂蚁集团上市。之後,监管部门对小贷公司的监管持续收紧,监管标准逐渐向消费金融公司看齐,主要措施包括:压降互联网平台控制的小贷公司发行 ABS(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提高联合贷款的出资比例等。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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