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據彭博,馬來西亞通訊監管機關發佈聲明,自2026年1月1日起,在該國擁有800萬及以上用户的所有實時通訊與社交媒體服務提供商,均需遵守本國的許可制度框架,並將依據《1998 年通訊與多媒體法》被認定為持牌經營主體。符合這一標準的平台包括Meta旗下Instagram、Facebook和WhatsApp、TikTok、YouTube,以及 Telegram。馬來西亞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表示,這項舉措旨在確保大型實時通訊及社交媒體服務提供商以有序、統一且高效的方式遵守本國法律法規與監管框架。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